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我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开,详情见附件。 第一部分:霸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、主要职能 (一)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司法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及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,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工作,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 (二)负责全市法制宣传,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工作,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乡镇(区、办)、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。 (三)负责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律师工作、公证工作、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,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。 (四)负责指导、监督、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。 (五)负责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。 (六)负责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工作。 (七)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。 (八)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。 (九)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。 (十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霸州市司法局含1个下属单位:公证处 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、霸州市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、收入决算表 三、支出决算表 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(没有收支) 九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(没有收支) 十、政府采购情况表(没有内容) 第三部分 霸州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、 我单位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44.32万元,本年收入559.96万元,本年支出554.13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150.15万元。 二、 我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44.32万元,本年收入559.28,本年支出554.03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149.57. 三、 我单位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,本年收入0万元,本年支出0万元,本年结余0万元。 四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(一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。 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2732.92元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决算0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27728.92元,公务接待费决算5004.00元。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,进一步从严控制“三公经费”开支。 (二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。 1.因公出国(境)费决算0元。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差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(境)团组0个、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(境)团组0个,全年因工出国(境)团组共计0个,累计0人次。 2.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27728.92元。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。 3.公务接待费决算5004元。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其中: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04元,外事接待支出0元。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,进一步从严控制“三公经费”开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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